1、持《高级职业资格证书》后,连续从事本专业工作满 2年;
2、从事本职业(工种)连续工龄 8年以上,取得《高级职业资格证书》,经本职业技师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,并取得毕(结)业证书的;
3、高级技工学校、高等职业院校或普通高等大专院校本专业毕业生,取得本职业《高级职业资格证书》,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满 2年;
4、具有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助理级专业技术职称资格,本专业工龄满 2年;
5、持有中级职业资格证书、从事生产一线本职业工作 1年以上入读技师学院或高等职业学院(学制三年)的毕(结)业生;
6、取得本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职称资格,现从事本职业工作的人员。
7、申报技师的工龄时限按申报者报名时间截止。 |